遏制房价高企,限外令再设门槛。
11月7日,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下称新《目录》)。新《目录》称,将房地产行业的投资行为,全部列入“限制”行列;而对外资进入服务业、资源金属业,也将进行大幅度限制。
对外资而言,新《目录》对房地产领域严加看管。与此相反,2002年和2004年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均鼓励外资对国内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
11月8日上午,记者采访了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包宗华。“目前,国内开发建设的普通住宅,资金足够充裕,限外不足为奇。”包宗华说。
据新《目录》规定,从2007年12月1日起,外资将不再鼓励进入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同时外资被限制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存量房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拿限制范围来说,土地成片开发(限于合资、合作),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等被加以限制。
实际上,2006年7月,建设部、发改委、外汇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出《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限外”要求:“禁止投资者以境外直接持有中国物业的方式投资中国房地产,堵住外资以股权投资直接向国内投资。”
然而,“限外令”并没有堵住境外热钱对房地产领域的进攻。统计显示,目前在房地产二级市场,估计有一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含有外资成分;在高端置业顾问领域,外资成分尤其居多。
其实,从今年3月起,国家已经出台一系列措施,来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我国房地产,尽管没有明令禁止外商投资进入房地产领域,但事实上外商投资中国房地产行业已相当困难。据悉,此次出台新《目录》,是为了配合目前的产业政策调整,其核心是鼓励高新技术产业,限制“两高一资”产品的增长。
8日,发改委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新《目录》不再继续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政策”。而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李雨明确表示,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行业,新《目录》持谨慎开放的态度。
“新《目录》不再鼓励外商对一些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如铜、铅、锌等)进行投资,可以理解为保护中国战略资源的需要。”安信证券分析师衡昆如是说。
显然,新《目录》将更有利于优化外资使用结构,对我国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区域协调发展发挥更积极作用。记者还发现,这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规定尤为吻合。
不过,新《目录》对我国吸引外资将产生一定影响,比如在产业分布、区域分布方面,但预计总体外商投资水平不会改变。近年来,我国外商投资都是保持在600亿美元以上的水平,而1至9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72.19亿美元,同比增长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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