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光A今日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新股不超过1.4亿股已获得证监会批复,同时证监会核准豁免公司大股东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增持不低于5600万股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去年8月25日,深南光A公告披露,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亿股,其中,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和深圳中航地产公司以部分地产、物业管理和酒店管理类股权和资产认购不少于3300万股,其中深圳中航认购不少于500万股,中航地产认购不少于2800万股。此次筹资将用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部分资产,包括中航物管50%股权、酒店管理公司30%股权、新疆乌鲁木齐中航70%股权、中南大厦权益。
随后,深南光A又对非公开发行议案进行了几次修改。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深圳中航地产公司及深圳中航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将认购的股份数量不少于3300万股增至不低于5600万股,同时对其认购方式以及募集资金投向也作了调整。
今年5月22日,深南光A公告披露,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于5月21日经证监会发审委审核有条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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