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广州将开卖分3组拍卖的9宗烂尾地。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再次发出补充公告明确,如果分组内指定要由开发商负责的拆迁事宜未完成,开发商进行其他地块开发将受影响,甚至不能拿同组其他地块的预售证。
第一组:延迟超60日停办手续
在第一组捆绑拍卖地块中,越秀中路烂尾地是市政用途三宗烂尾地块之一,用于建绿地、停车场的地块,指定开发商要承诺负责拆迁事宜。开发商如果拿下第一组烂尾地,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开发商应将政府核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金额全额存入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指定的拆迁资金监控账户,并申请办理该地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如果越秀中路的拆迁相关手续每迟延一日,开发商应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所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迟延超过60日的,政府有关部门停止办理开发商名下所有地块一切手续。
第二组:延迟超90日禁止再拿地
在第二组捆绑拍卖地块中,海珠区宝岗路怡安里、高巷烂尾地是指定拆迁任务地块。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8个月内,拿地开发商要完成该地的拆迁补偿安置,并拆平地块,办理拆迁结案手续后将土地无偿移交政府。
拆迁结案每迟延一日,开发商要支付该组地块出让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迟延超过90日的,将停止办理开发商名下所有地块一切手续,并禁止开发商参与其它出让地块的竞买。
第三组:拆迁未毕累及同组地块
在第三组捆绑拍卖地块中,越秀南、越秀中路西侧烂尾地是指定拆迁任务地块。开发商在提供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该地块已完成拆迁补偿量不少于40%拆迁补偿总量的证明后,才可申请办理本次竞买的越秀区东华东路住宅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提供已完成拆迁补偿量不少于70%拆迁补偿总量的证明后,才可申请办理本次竞买的越秀区大沙头路与沿江东路交界处地块的商业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全部完成该地的拆迁补偿安置,拆平地块,并办结拆迁结案手续,将土地无偿移交政府后,才可申请办理该地块商住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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