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人大获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简称《方案》)将力争在今年10月底之前出台。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在职职工均按照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比例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5%~15%。
据了解,按照目前的公积金规定,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包括社区工作站人员不交住房公积金,实行住房补贴制度。《方案》出台之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交基数,按照5%~15%的比例缴交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拟定公积金缴交比例为10%,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承受能力,设定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的上下限,如盈利企业可以设定上限,亏损企业则设定下限。方案实施之后,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也将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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