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5日开始,《广州市楼巴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现有楼巴运行方应自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该办法,广州近433辆楼巴将统一纳入客运包车管理,送检未达标的车辆将禁止运行。这意味着,广州楼巴管理将有法可依。
楼巴是脆弱的,任何有关它的风吹草动,都牵动着其所在楼盘居民的心。毕竟,它是不少百姓出行之依赖,如同双足,不可缺少。而相对于楼巴的脆弱,居民利益是更脆弱的。所以,无论如何管理楼巴,保障居民的出行利益应该始终是问题的核心。
观当今楼巴运行的混乱现状,毫无疑问,楼巴需要管理,但管理的目的并非钳制、扼杀,而在于使其更趋于良性发展、健康发展。广州市的这个《办法》正是体现了这个精神。如其中有些规定,楼巴的开行,关系居民便利的同时,更关系乘坐人员的生命安全,必要的监督管理,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于居民、于社会、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都有益无害。
众所周知,当前楼巴的尴尬有几,一是车辆日益老化,二是开发商没兴趣管,如同“鸡肋”。面对这样的状况,做好规范和监管固然是一方面,但如何从根本上解决现有楼巴存在的问题,还需寻根究底。
本来,楼巴是因房地产开发而产生的附属物,它之所以会出现,完全是因为开发商为了促销处于偏远或交通不便地段的楼盘。“你的楼盘这么远,我们怎么上下班啊?”买房的人这样问,开发商自然就信誓旦旦地承诺:这好办,我们有楼巴!
表面上看,楼巴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一个约定。按道理,即便是楼盘销售完毕,楼巴仍然要按照约定继续运行,而开发商已经转战别处,所以就导致了开发商欲罢不能的“鸡肋”感。而正是由于大家都盯住了这个“约定”,就忽视了问题的另外一点,即这个约定义务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政府义务的缺位。说白了,提供公共交通之类的公共服务本是政府的职责,它只不过在特定的环境下暂时由开发商来承担,却并不意味着永远要开发商背着这个包袱。
循着这个逻辑,楼巴何去何从就不言自明。总的趋势是,楼巴所提供的服务,最终应由政府提供的公交服务取代。至于有个别好的开发商,乐意长年提供楼巴服务,那是那些楼盘居民的福气。
昨日各报都在讲,开发商停开楼巴,要与业主协商,这固然是履行合同约定的一个基本要求,这也写入了上述《办法》。然而,业主们内心更期望的是,在楼巴停开之前,公共服务宜早到位。
综上,本文的意思是,楼巴不是“终身制”,政府应该勇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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