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函补充信息涉及子公司业务、其他业务板块以及资本公积明细等。
观点网讯:7月26日,武汉市蔡甸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要求,就注册材料中相关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复函主要内容一是对风险提示进行修改,二是说明发行人部分子公司亏损的风险问题。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一级子公司10家,其中武汉市蔡甸城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无营业收入且亏损,主要系该子公司房地产业务暂未确认收入所致。武汉市蔡甸城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续亏损,主要系该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费收入一般从三季度开始结算,净利润为负主要为员工工资等费用支出所致。武汉市蔡甸城投智能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城投铭轩置业有限公司资不抵债,主要系这两家公司业务刚刚起步,暂未步入正轨所致。若未来发行人子公司持续无营业收入或者亏损,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还本付息产生负面影响。
三是承诺本次债务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蔡甸区国资局作为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举借债务由蔡甸城投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发行人将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
四是营收板块内容及变动原因。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由酒店住宿、广告费和通行费等组成。最近三年,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7,442.13万元、6,998.92万元和12,387.15万元,占主营业务比重分别为5.51%、5.60%及9.19%,占比较小。发行人2022年1-3月其他业务收入为32,047.3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96.97%,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武汉市蔡甸城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土地出让产生收入所致。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土地储备分中心向武汉市蔡甸城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土地收回综合补偿费用3.00亿元。发行人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上述地块的出售工作,并收到3.00亿元款项。
五是说明盈利模式并明确管理费收取比例或盈利水平情况。蔡甸区政府委托发行人负责蔡甸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行人根据区政府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制订的投资计划进行施工建设。发行人将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区政府后,区政府与发行人结算工程项目总价款,工程项目总价款根据工程结算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代建管理费确定,代建管理费比例一般在10%-15%之间,项目移交后,每年由蔡甸区政府/财政局出具《关于XX年经营收入结算等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对收入进行确认,同时发行人确认收入。
六是披露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自有资金比例、资本金到位情况,合计到位25个在建项目资金。七是补充了近三年及一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审计情况。八是补充了资本公积明细,截至2022年3月末,货币出资8,272.11万元,拨款转增净资产177,484.73万元,土地资产注入86,562.34万元,固定资产注入39,275.27万元,合计311,594.45万元。九是承诺发行人不存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审校:武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