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沙湾镇保护规划公示 三区新建建筑不得超过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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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4 08:51

  • 近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保护规划(2019~2035年)》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征求意见公示。保护规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三个层次,新建建筑最高不得超过30米。

    观点网讯:近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保护规划(2019~2035年)》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征求意见公示。保护规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三个层次,新建建筑最高不得超过30米。

    规划提及,本次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沙湾镇镇域范围,总面积为37.45平方公里,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包括中心片,三槐里片和沙坑片三个片区,总面积为42.43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至经述路与青云大道交界处,南至桃源路与三桂路交界处,西至福北路,东至青云大道,面积约71. 36公顷;环境协调区北至吉萝路-岐山北侧,西接滴水岩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东至岐山东侧-青云大道,南至大巷涌,面积约142. 78公顷。

    高度控制方面,保护规划提出,新建或扩建的建构筑物,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其他区域宜控制在30米以下。

    街巷管控方面,控制包括安宁西街、安宁东街、罗山里大街、忠心里大街、三槐里大街、文溪里大街、青萝大街等历史镇区主要街巷的沿街建筑的高度。新建、扩建的临街建筑的立面檐口高度不能超过7米,二层可以采用退台,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

    规划要求,保护沙湾历史镇区各个重要节点到文塔片区的视线廊道。保护留耕堂和文塔等重要节点到周边文屋山,土地岗,青萝嶂等山体的视线走廊,临山建筑的高度遮挡山体高度的比例不超过50%。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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