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租赁拟发行20亿元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观点网

2020-08-28 21:17

  •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补充运营资金,及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观点网讯:8月28日,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业务。

    观点新媒体获悉,为加速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资产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及降低融资成本,结合越秀租赁资产状况及过往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情况,越秀租赁现拟作为发起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业务(以下简称“ABCP”),拟融资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单笔规模以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成立时的为准),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以实际成立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为准)。

    公告显示,发起机构/委托人/资产服务机构/差额支付承诺人为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承销商为银行/证券公司,发行机构/受托人为信托公司,总融资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注册后根据资产情况及市场行情决定单笔发行规模。在同一个产品项下滚动发行,单期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发行利率方面,优先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不设预期收益率。

    具体而言,越秀租赁作为ABCP项目的发起机构和信托委托人,将合法持有的应收账款等未受限租赁资产作为初始基础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信托(以下简称“ABCP信托”)。ABCP信托成立后,越秀租赁将其所有的基础资产定期转让给ABCP信托。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成功发行后,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转至信托公司开立的发行收入缴款账户,再由信托公司将募集资金划付至越秀租赁。

    越秀金控表示,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补充运营资金,及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审校:钟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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