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5亿元

观点网

2020-08-05 19:18

  • 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62.1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7.15%。

    观点网讯:8月5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以及为参股子公司荣安阳光城置业提供担保。

    其中,阳光城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就郑州欣宇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信托投资合作,公司对于福建宏辉房地产对中融信托负有的投资差额部分的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2亿元,期限不超过30个月。

    此外,参股子公司台州椒江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接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提供的1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荣安阳光城置业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阳光城对该笔融资提供3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荣安阳光城置业提供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荣安阳光城置业其余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荣安阳光城置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据观点新媒体查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46.1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4.64%。

    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37.3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13.08%。

    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8.7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9.43%。

    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62.1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7.15%。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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