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企业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验,房屋建筑面积累计规划验收或竣工验收超过300万平方米。
观点网讯:7月3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番禺区南村镇塘步东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公告。
资料显示,该项目名称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塘步东村旧村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2亿元人民币,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塘步东村,东至官堂村,南至万博商务区,西至塘埗西村,北至广州星河湾。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册总人口为1174人,改造范围总用地面积为69.15公顷,其中村民住宅用地约11.08公顷,集体物业用地约18.97公顷,公配及市政用地约3.2公顷等。
按2018年12月统计,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册总人口为1174人,2016年开始人均年分红金额为9000元。
招标公告对合作企业作出相关要求,要求申请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企业或其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达50%以上(含本数)的关联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企业总资产不低于4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 100 亿元。
同时,合作企业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验,房屋建筑面积累计规划验收或竣工验收超过300万平方米,另外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