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启用存量房自行交易(非中介代理)合同网签系统

观点网

2020-05-07 11:21

  • 5月6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启用存量房自行交易(非中介代理)合同网签系统的通知》。

    观点网讯:5月6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启用存量房自行交易(非中介代理)合同网签系统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查阅,《通知》提出,自2020年5月10日起,武汉自行交易存量房(非中介代理,交易双方为自然人)的,可登陆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站的“办事服务”栏目申报网签。

    通过中介代理的存量房交易,仍通过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申报网签。

    同时,个人自行交易购买我市限购区域存量住宅的,购房人应先登录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站或“武汉住保房管”微信公众号向辖区房管部门申请购房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取得购房资格码后,再申报网签。

    存量房自行交易双方通过本系统申报网签,需共同提出申请。网签申报成功后,交易双方可下载打印网签合同并签章。交易双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已签章的网签合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后,该合同网签信息自动完成备案。

    若交易双方终止房屋交易,可在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前,由任意一方撤销网签,系统将自动向另一方发出短信提醒。撤销网签的,交易双方之间所涉房屋交易纠纷按法律规定及相关约定自行协商解决。

    而企业、单位间交易存量非住宅(买卖双方均为非自然人)无需申报网签,可持自行签订的纸质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资料,直接向区政务中心“一网受理,一窗办结”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手续。

    另外,无法线上申报网签的还可以申请线下预约办理。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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