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向四川雅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100万元,增资后占51%股份,参与投资开发建设。
观点网讯:4月1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与四川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增资其子公司四川雅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00万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股子公司51%股份。
据公告披露,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四川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四川雅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向四川雅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100万元,增资后占51%股份,参与投资开发建设本地块。
增资完成后,光明地产按同比例支付本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按同比例承担债务。
同时,四川雅居乐向四川雅灿增资人民币3900万元。四川雅灿经两家公司增资后,最终注册资本1亿元。增资完成后,四川雅灿股东结构比例变为上市公司公司占51%,四川雅居乐占49%。
资料显示,子公司四川雅灿的主要资产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新城QBJP2018-3(25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西二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出让面积5.6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5%),容积率不大于11.2万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5%,土地出让金为人民币5.38亿元。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该地块由四川雅居乐2018年7月17日竞得,后于7月31日由四川雅居乐注册的项目公司四川雅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青白江区国土资源局签订。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企业已缴纳第一期土地出让金2.69亿元,尚有2.69亿元未缴,待企业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毕后方可拿到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