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刊发。
本公司宣布于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开始的该等要约的最终结果。本公司宣布,于要约届满日期:
(i)417.79百万美元的美元票据(占未偿付美元票据本金总额47.75%)已根据美元票据交换要约获有效提交供交换为新票据,且无撤回;
(ii)155.93百万美元的人民币票据(参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美元兑人民币6.1495元计算)(占未偿付人民币票据本金总额27.40%)已根据人民币票据交换要约获有效提交供交换为新票据,且无撤回;及
(iii)219.55百万美元的人民币票据(参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美元兑人民币6.1495元计算)(占未偿付人民币票据本金总额38.57%)已根据人民币票据收购要约获有效提交供收购,且无撤回。
瑞安房地产:美元票据交换要约及人民币票据交换及收购要约的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