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5月9日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已于2014年4月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刘道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设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力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决策程序等依据公司制定的相应各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分六章共二十二条,具体规定了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事项。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