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 >
上市公司 >
深市 >
公告 >
正文
泰禾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泰禾集团     时间: 2014-01-08 12:12:00    来源: [ 观点网 ]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2014年度可以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在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决定并全权处理购买土地,以及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注册资本不超过单个项目土地购买款金额范围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运作房地产项目。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3日发出,于2014年1月7日在公司福州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购买土地运作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房地产业务拟在2014年度增加土地储备,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拟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2014年度可以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在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决定并全权处理购买土地,以及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注册资本不超过单个项目土地购买款金额范围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运作房地产项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福州中夏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福州中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夏”)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是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东侧、塔头路南侧、化工路北侧(宗地编号2013-44)地块的开发与建设主体。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福州中夏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福州中夏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39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五年。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泰禾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校:劳蓉蓉)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com.cn(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