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中,以113,000万元竞得杭政储出[2013]108号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竞买上述目标地块需支付的成交价款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竞拍成交确认书的有关约定,签订目标地块的《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合同。
阳光城:关于子公司竞得项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