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拟在马来西亚投资2500万马来西亚令吉(约合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新华联国际置地(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00%。
2、本次投资尚需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和马来西亚有关部门的批准。
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海外扩张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拟出资2500万马来西亚令吉(约合5000万元人民币),在马来西亚投资设立新华联国际置地(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马来西亚当地政府部门核准为准),持股比例100%。主要经营范围拟为房地产与文化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
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有关部门批准。
此次境外投资设立新华联国际置地(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为拟投资开发马来西亚房地产和文化旅游项目作准备。此次海外投资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境外设立子公司是公司海外扩张战略的重大举措之一,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意义,将发挥重要作用。本次拟投资设立的新华联国际置地(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将具体负责未来马来西亚地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业务,为公司未来发展和业绩增长创造更多的机遇和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