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集团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单月实现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45.7亿元,同比增长16.6%;合同销售面积44.2万平方米。截至11月末,集团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448亿元,同比增长25%,合同销售面积399.6万平方米。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核,乃根据本集团初步内部资料编制,鉴于收集该等销售资料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该等销售数据与本公司按年度或半年度刊发的经审核或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数字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谨慎行事,避免不恰当地依赖该等资料。如有任何疑问,投资者应寻求专业人士或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