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9月2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盘锦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盘锦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拟按股权比例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占50%),盘锦华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占50%)。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