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美联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而作出。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由于(i)政府一连串措施(如于二零一三年四月实施之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香港法例第621章)及于二零一三年二月下旬调高之从价印花税的税率)导致本地住宅物业巿场之销售活动下跌;(ii)相对二零一二年同期之营运成本上升压力;及(iii)本公司拥有70.8%权益的附属公司美联工商铺有限公司*盈利贡献预期大幅下降,本集团于二零一三年上半年之财务表现将受到不利影响。根据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未经审核之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与二零一二年同期录得之综合纯利比较,预计本集团将很可能于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综合纯亏损。
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业绩。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预计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刊发。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之初步评估,并非依据经由本公司核数师确认或审阅之任何数据或资料而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