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闽旭案再牵当地两集团高层

2007-04-29 10:22:10

       何闽旭案发源于信访举报,其导火索之一正是2005年发生的池州“6·26”群体性事件。目前已查实,何闽旭借干部职务晋升和土地出让、规划审批之机,涉嫌索贿受贿800余万元。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被立案调查十个月后,安徽当地两大集团公司高层亦相继因涉案而进入司法程序。

  4月23日上午9时许,安徽省投资集团原副总经理董苏皖(正厅级),因涉嫌受贿被公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据当日旁听庭审的人士介绍,董苏皖在法庭上自述称,他是因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一案被中央纪委“盯上”的。

  何闽旭早于2006年6月22日被中央纪委“双规”调查。经其检举,董苏皖在同年12月4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当月14日被逮捕。检方起诉书载明:“2004年底,时任池州市委书记何闽旭找董苏皖借钱,董将华青矿业公司总经理谢某送其的30万元给了何闽旭”。在法庭上,这一细节获得了董苏皖的确认。

  现年55岁的董苏皖系江苏射阳县人。据检方指控,董除涉嫌行贿何闽旭,还在其担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总经理、省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涉嫌受贿339.2万元人民币、7万美元、4万澳门元、1万港元和2000元购物卡。

  安徽省投资集团成立于1998年6月。作为安徽省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和国有独资运营机构,公司主要负责安徽省基本建设基金、铁路建设基金和其他建设基金的筹措、管理和经营。知情者介绍,何闽旭曾为董苏皖的升迁及行政待遇提供帮助。

  何闽旭年龄比董苏皖小三岁,福建邵武人,早年曾在浙江省工作,后交流至安徽。何是继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省人大副主任陈维席之后,近三年来当地政坛第四名落马的副省级干部。

  接近此案办理的有关人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称,何闽旭案的线索来源于信访举报,其导火索之一,正是2005年发生的池州“6·26”群体性事件。

  2005年6月26日下午两点左右,一名在安徽池州市投资的浙江籍老板驾车撞了一名学生,后又指使随身保安殴打这名学生。此事引起当地民众极大愤慨,进而引致群众掀翻警车、围攻超市等过激行为,后被定性为“6·26严重群体性暴力事件”。

  此事发生前的6月17日,何闽旭升任安徽省副省长,同时兼池州市委书记。据熟知此案的人介绍,池州“群体性暴力事件”发生时,何正陪着情妇在外游玩,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无法与他取得联系。

  2006年11月,中央纪委公开通报何闽旭案,称其在“6·26”群体性事件严重渎职,同时还存在经济问题及生活腐化错误。《财经》记者获知,经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在查办王昭耀案并交付审判的同时,又依法查办了何闽旭案。目前已查实,何闽旭借干部职务晋升和土地出让、规划审批之机,涉嫌索贿受贿800余万元。

  权威消息称,在何闽旭供述的名单中,还包括安徽能源集团(下称皖能集团)原董事长张绍仓。张在2006年11月被查,目前已移交至安徽本地的司法机关。

  早在1999年,张绍仓主持皖能集团建设池州电厂时,即与时任池州市委书记何闽旭来往密切。2003年1月,池州电厂确定投资股东时,何、张两人亦双双出席签约仪式。

  据安徽省阜南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张绍仓在2006年11月案发后,曾供出其下属彭炜。后者自2000年起历任皖江发电公司、皖能集团投资部和安徽省天然气公司负责人,其一路升迁,盖因多次行贿张绍仓。

  今年4月13日,安徽省阜南县法院一审判处彭炜有期徒刑11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赃款103万余元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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