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6日,中原建业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暂停买卖季度的最新情况及继续暂停买卖的事宜。
公告显示,联交所已为中原建业设定以下复牌指引:(a)刊发上市规则要求的所有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计修改;(b)证明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规定;(c)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3.92条的规定;(d)向市场提供所有重大资料,以便股东及投资者评估本公司状况;(e)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条、第3.10A条、第3.21条、第3.25条及第3.27A条;及(f)进行独立内部监控审查,并证明公司已制定足够的内部监控和程序,以履行上市规则规定的义务。
中原建业认为,已履行复牌指引的第(a)至(e)段,公司已委任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其独立内部监控顾问,负责审阅集团内部监控系统及程序,其中包括财务报告,以及贷款发放及信用监控。内部监控顾问已于2025年9月向联交所提交有关内部监控审查的报告草稿,目前正根据联交所的意见更新内部监控审查报告。
中原建业将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以通知公司股东、潜在投资者及联交所有关内部监控审查的主要发现及结果。
中原建业将继续与其专业顾问紧密合作,并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及适当步骤以遵守复牌指引,务求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令股份恢复在联交所买卖。
中原建业股份自2024年4月2日上午9时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若连续停牌满18个月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恢复交易,港交所可取消其上市地位。
从2024年4月2日到2025年9月26日,离18个月只差大约一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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