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建发北京合作项目公司向股东提供35.78亿元贷款

融资 房地产 公司 合作 金茂 建发 2025-08-27 21: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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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茂向上海建发和福州裕诚提供总计35.78亿元贷款,支持业务扩张并展现资本市场活跃度。

观点网讯:8月27日,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发布公告,披露了一项须予披露的交易,即提供贷款。

根据公告,于2025年8月27日,中国金茂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北京兆兴与其股东方兴亦城、上海建发及福州裕诚订立框架协议,北京兆兴同意按照方兴亦城、上海建发及福州裕诚所持股权比例,并根据相同的条款与条件向方兴亦城、上海建发及福州裕诚(或其各自指定的实体)提供贷款。

方兴亦城、上海建发及福州裕诚分别持有北京兆兴36%、35%及29%的股权。根据框架协议并经各方协商一致时,北京兆兴应向方兴亦城、上海建发及福州裕诚(或其各自指定的实体)提供贷款。北京兆兴向方兴亦城、上海建发及福州裕诚所提供贷款的金额应原则上与届时该方所持北京兆兴的股权比例对等,且其他贷款交易的条款与条件亦应相同。各方应根据框架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另行签署具体贷款协议。框架协议下每笔贷款的实际利率应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并可在上下50%的范围内浮动。

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自2025年8月27日起生效。另行签署的贷款协议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框架协议的有效期。预期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北京兆兴向上海建发及福州裕诚所提供贷款的每日最高结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将分别为人民币19.5671亿元及人民币16.21274亿元。于计算该等上限金额时,董事已考虑了北京兆兴开发项目进度、现金结余及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计划销售规模、利润分配计划,并且北京兆兴已就其物业项目保留足够最少未来三个月之用的营运资金。此外,董事亦考虑了集团的资金管理策略,以及本集团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发展及财政需要。

北京兆兴销售情况良好、销售回款充裕,董事认为,由北京兆兴向其股东提供贷款,可减少其现金结余的闲置状况,充分发挥资金优势,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率,满足集团于其他开发项目的发展及财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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