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8日,大同集团公告宣布,自2025年8月5日起,谢远明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贺新喻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李丹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告披露,贺新喻,于金融服务行业及资本市场行业拥有逾8年经验,在私募股权投资及金融谘询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彼曾于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出任投资部部长,全面负责股权投资及并购重组业务板块。在此之前,其于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四年曾于深圳资本国际有限公司(「深圳资本国际」)担任副总监,期间彼负责深圳资本国际多个核心项目的投资,并牵头主导成立了首支于香港设立的有限合伙基金。于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二年,贺先生曾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经理,主要负责企业申报上市承揽承做以及国企金融谘询服务业务。贺先生的职业生涯始于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零年在前海母基金担任分析师。贺先生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取得金融理学硕士学位。
李丹,金融服务行业拥有逾15年经验。彼曾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不同职位及积累了财务谘询和税务谘询服务的经验。其曾为招商局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门的执行董事,负责基金的境内及境外投资和并购项目。
大同集团披露,贺新喻、李丹均已与公司订立委任函,自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起为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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