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日,宝新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置地”)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发布了复牌指引及继续暂停买卖的公告。
宝新置地在公告中指出,公司已收到联交所的函件,列出了复牌的具体指引,包括解决导致不发表意见的问题,并保证不再就相关问题发出不发表意见,同时披露足够资料以使投资者能够在知情的情况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宝新置地还需向市场公布所有重大信息,以便股东和投资者评估公司状况。
公告中还提到了除牌风险,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联交所可将已连续停牌18个月的任何证券除牌。宝新置地的18个月期限将于2026年9月30日届满,若未能在该日期之前恢复股份买卖,上市科将建议上市委员会将宝新置地除牌。
为保持透明度,宝新置地还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A条公布有关其发展情况的季度更新资料,自2025年6月30日起每三个月公布一次,直至复牌或除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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