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3日,中骏商管(00606.HK)宣布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完成重要人事调整。
调整包括: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黄伦先生已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及主席;执行董事库卫红女士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永平先生已由提名委员会成员调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于作出上述变动后,提名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执行董事(即库卫红女士)组成,并设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中骏商管解释,上述变动乃因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修订而作出,该等修订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生效。健全的企业管治对本公司的整体表现至关重要。董事会相信,实施该等变动可增强提名委员会的有效性及多元化,并进一步提升本公司整体的良好企业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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