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7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公告显示,复星商业和复迈投资合计持有豫园股份419,347,944股,占总股本的10.76%。其中,复星商业和复迈投资累计质押股份408,563,062股。具体来看,复星商业本次质押59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6.16%,占公司总股本的1.51%,质押期限从2025年5月23日至2027年5月27日,质权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融资资金用途为偿还债务。复迈投资本次质押27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9.83%,占公司总股本的0.69%,质押期限从2025年5月26日至2027年5月27日,质权人同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融资资金用途亦为偿还债务。
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豫园股份2409720644股,占总股本的61.84%,累计质押股票1770717282股,占所持股份的73.48%。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653744397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27.13%,占总股本的16.78%,对应融资余额23.56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865947282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35.94%,占总股本的22.22%,对应融资余额29.49亿元。
公告强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同时,质押事项不会对豫园股份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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