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2日,远东发展公告宣布,于公告日,远东物业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下称卖方)、远东发展有限公司(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下称发展商)、实益所有权买方与法定所有权买方订立按揭组合销售协议。
据此,为换取购买价,卖方同意出售、实益所有权买方同意购买按揭资产的实益所有权,而法定所有权买方同意接纳绝对及无条件转让或转移按揭资产的法定所有权。作为该等交易之一部分,卖方及发展商签立以实益所有权买方及法定所有权买方为受益人的发展商承诺。
与此同时,发展商订立参与协议,据此,发展商将经济参与购买资产。于参与协议条款规限下,发展商应于5月27日(或参与协议各方书面协议其他日期)向授予人支付港币137,735,374.19元。
经扣除购买价调整金额后,购买价港币484,858,506.14元应由实益所有权买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及结算:港币347,094,733.28元将由实益所有权买方于资金拨付日期支付;及港币137,735,374.19元将由实益所有权买方于按揭组合销售协议交割日期支付。
根据集团未经审核财务资料,按揭资产于2025年3月31日账面值约为港币550,976,000元。
于按揭组合销售协议交割日期,就出售事项应付本集团(经计及参与协议项下之交易)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港币3.44亿元。董事预期,该等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
实益所有权买方及授予人均由Ares SSG Secured Lending Opportunities III, L.P.间接全资拥有。实益所有权买方由Ares Management Asia (Singapore) Pte. Limited (「AMA Singapore」,作为投资管理人)提供建议。AMA Singapore为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Ares Management Corporation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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