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3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明确了2024年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指出,本年度各区拟实施的陆上风电规模为24.841万千瓦,光伏电站规模为48.896万千瓦,经上海市电力公司评估可全额保障性消纳,全部纳入2024年度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此举旨在加快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推动上海市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通知强调了各区对开发企业的督促和指导,以及电网企业及时办理电网接入手续的重要性。力争在2025年6月前核准陆上风电项目,并在同年底前开工光伏电站项目,同时要求在建项目尽快并网发电。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上海市的可再生能源比例,也是响应国家关于加快新能源发展的战略部署。
此外,上海市还将全面推进新城“光伏+”开发,并鼓励居民利用存量居住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这些措施预计将进一步促进上海市可再生能源的多元化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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