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京、河北户籍或就业人员可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房地产 楼市 2024-04-30 14:25:34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调整购房政策,北京市和河北省户籍居民以及在上述两地就业的人员在天津购买住房时将享受与天津户籍居民同等的购房政策。政策涉及购房资格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完善,促进职住平衡、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观点网讯:4月30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完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为充分满足居民职住平衡需求,《通知》明确居民在非限购区购买住房的,核查其在相应区住房情况。同时,对有60周岁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通知》明确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等材料,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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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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