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9日,据深圳发布消息,《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正式施行。
据悉,《前海方案》进一步扩展了前海合作区发展空间,前海合作区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面临着前海管理局在前海合作区扩区后“权限扩区”以及原自贸片区管委会与前海管理局“权限覆盖”的双重需求。
为创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简称前海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规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运作,2011年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全国首个区域治理型法定机构的设立与运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2021年《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前海方案》)印发,2023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规划》)出台,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前海开发开放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抓住前海“扩区”和“改革开放”两个重点,创新区域治理模式,探索行政区和经济区适度分离下的管理体制,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制体制。时隔十三年,对《暂行办法》进行全面修改,采取废旧立新模式,形成了《前海管理局办法》。
《前海管理局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是《前海规划》印发之后前海合作区第一份重要法律文件,按照“统筹管理、明晰分工、优化创新、精准放权、协同配套”的总体要求,着眼于优化前海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前海合作区管理机构改革,精准匹配扩区后的管理范围和履职需要,优化前海管理局法人治理结构、职能设置和管理模式,推进以法定机构承载部分政府区域治理职能的体制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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