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2日,福建省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漳州市正式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显示,居民家庭在漳州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时,家庭成员在新购商品住房属地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家庭成员在新购商品住房属地住房情况由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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