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谭 | 中办、国办印发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意见

地产 政策 2022-05-06 18: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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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意见

据新华社5月6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意见》表示,县城是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顺应县城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功能定位,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作为示范地区重点发展,防止人口流失县城盲目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县城建设;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履行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营造制度环境等方面职责。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增强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强化县城与邻近城市发展的衔接配合。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守住历史文化根脉,防止大拆大建、贪大求洋,严格控制撤县建市设区,防控灾害事故风险,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意见》提出,到2025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一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市政设施基本完备,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规模不断扩大,县城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

再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县城,与邻近大中城市的发展差距显著缩小,促进城镇体系完善、支撑城乡融合发展作用进一步彰显。

发改委:完善人口、资金、土地等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 确保新落户人口享同等服务

发改委网站5月6日显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记者围绕社会关注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发改委介绍了持续为县城发展提供的政策支持。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对于“近年来围绕县城建设开展了哪些工作?”一问,发改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回应,2020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县城建设工作实践。

一是印发县城补短板强弱项"1+N+X"系列政策性文件,提出完善县城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医疗卫生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商贸流通设施、老旧小区、停车场及充电桩、产业配套设施等建设任务。

二是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政策性信贷等各类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城建设项目。

三是指导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方案,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等资金保障,并创新项目谋划设计、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参与。

而关于“推进县城建设的政策保障是什么?”的问题,发改委回答要着眼破解县城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口、资金、土地等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增强县城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确保新落户人口与县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省以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二是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对公益性项目加强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其中符合条件项目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对准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鼓励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

三是建立集约高效的建设用地利用机制,加强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县城建设正常用地需求。

西安:公积金缴存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

近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西安住房公积金原管理规定,已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件;房产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件;房产买卖合同;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取时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现调整为:提取人身份证件;房产买卖合同;权属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交易发票或资金监管凭条。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取时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公积金还贷提取限制也有所调整。

原规定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

现调整为: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西安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本市住房。

政策调整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广西拟出台新政:租房和加装电梯或可多次提取公积金

5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拟就该厅起草的关于加大力度支持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今后,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年内不再局限于一次,有望实现多次申请。同时,广西将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且缴存人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可申请使用配偶、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当前按照全区规定,无自有住房缴存人租房提取公积金,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持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全区将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消费提取使用力度。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度提高无自有住房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标准,在不超出年度提取限额情况下,申请人年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已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的,不需要申请人再提供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针对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力度,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多项“利好”政策。

扩大提取适用范围。依照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定,实施加装电梯的房屋,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的,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简化申请提取材料。实施加装电梯的房屋,申请人凭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对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的说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优化提取额度和频次。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可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楼层差异,确定各楼层住户加装电梯提取额度标准,并对申请人提取金额采取既定额度审批的方式。自加装电梯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之日起,在不超出本户提取限定额度情况下,申请人在五年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拓宽申请提取对象。房屋所有权人(或房产使用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足或无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户加装电梯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时,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余额用于补足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马鞍山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夫妻双方最高可贷60万元

5月6日,马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缴存职工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未来市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作调整。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5万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月缴存额挂钩标准。其中,单方月缴存额在6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月缴存额在600元以上至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双方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至25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25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此外,在最高贷款限额内,可贷额度同时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保持不变。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保底额度为25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保底额度为20万元。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今年1-3月以来马鞍山全市公积金资金存贷比呈下降趋势,资金紧张有所缓解,为了持续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职工住房消费,本次政策调整自2022年5月6日起开始执行。在此前已办理抵押(预告)登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江苏镇江: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二次申请比例降至40%

5月5日,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落实镇江市住建局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决定对市内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未来将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执行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4月29日之前的,按原政策执行,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4月29日(含)之后的,按该通知执行。通知适用范围为全市,各辖市区需按照此政策执行。

四川乐山:购买新房首套补贴8000元、二套补贴12000元

5月6日消息,乐山近日印发了《乐山市中心城区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8000元/套,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12000元/套。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措施》提出,加强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实施相应的购房补贴。凡是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8000元/套。凡是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12000元/套。符合国家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5000元/套,并且此项政策可与前两项叠加享受。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同时,该市将加大非住宅类库存去化支持,持续推动地下车位库存去化工作。对购买车位(二次购买及以上车位交易除外)的购房人,给予2000元/个现金补贴。

此外,实行住房公积金“认贷不认房”认定标准;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稳妥开展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

《措施》还提出,加大房地产金融支持保障力度,稳妥开展房地产市场金融政策支持。在落实“房住不炒”、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机制的基础上,稳健有效释放金融政策信号。在符合有关房地产金融监管政策前提下,充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信贷需求。

同时,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并且要求金融机构不得随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贷款进行抽贷、断贷、压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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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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