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于2017年12月22日,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根据内容,上述该公司股东表示共同提请在2018年1月4日召开的新华百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股份公司设立投资小组的议案》及《关于股份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临时提案。
其中,《关于股份公司设立投资小组的议案》内容称,为了提高股份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率,股份公司设立投资小组,投资小组组长由投资经验丰富、价值投资鲜明、投资业绩突出的、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崔军先生担任,投资小组副组长由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曲奎先生担任。目标是在通货膨胀的趋势大背景下,将股份公司闲置资金或其他资金5亿元投资于未来10年能大幅增值的上市企业,让每位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让每位股东能获得巨额回报。
《关于股份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内容称,股东应充分享受到公司的经营成果,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以2017年末股份公司总股本为基数,用2017年末股份公司净利润的90%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随后于当日作出回复:鉴于在《关于股份公司设立投资小组的议案》中,要求股份公司设立“投资小组”实质是公司的下设部门机构设置,不具有法人公司投资主体的性质,由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设置即可,该提案中提到的“投资小组组长由投资经验丰富、价值投资鲜明、投资业绩突出的、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崔军先生担任”的提法,公司无法考证。
同时,“目标是在通货膨胀的趋势大背景下,将股份公司闲置资金或其他资金5亿元投资于未来10年能大幅增值的上市企业,让每位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让每位股东能获得巨额回报”或许更是公司一个下设部门所无法承受之重,将会对公众投资者和证券市场可能产生误导之嫌和不必要的论证。
此外对于《关于股份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公司回复称,因公司2017年年度经营时期尚未结束,公司2017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报告均未形成,上市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确定,必须以年度经审计后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并最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但现时上述条件却均不具备。
综上,该公司称上述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提出的两项提案,银川新华百货将不予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