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才安居办法:A类人才购房最高补贴100万元

楼市通讯 2017-12-07 15:51:00
适用对象应符合,一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的,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类人才。二是在西安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人才。

观点地产网讯:12月6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正式出台并开始实施。

办法规定,由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认定的五类人才,可享受到人才安居政策。其中A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最高可补贴10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65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的,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类人才。二是在西安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人才。

其中自有住房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本人及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或安置的拆迁安置住房。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同时,此次人才安居办法采取货币化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货币化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购房补贴适用对象为A、B、C类人才,补贴标准为购房款的50%,补贴上限按人才层级分别为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

租赁补贴适用对象为A、B、C、D类人才,补贴标准按人才层级分别为每月6500元、5000元、3500元、1000元,按季度核发,最高补贴5年。

实物配租则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人才安居房租住,租金根据不同层级人才确定,包括政府人才公寓、人才公租房和用人单位自建人才安居房等。

另外,上述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于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西咸新区则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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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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