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11月25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子公司苏州新城创佳置业有限公司与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开发江苏省苏州市宗地号为苏地2011-B-71及宗地号为苏地2010-G-36两个地块。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上述两地块由新城收购而来,今年9月22日,苏州新城以约10.16亿元收购陆志文、王雁平及沈银龙所持有的苏州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标公司)100%股权,从而获得了上述两地块。
苏州新城称,苏州碧桂园因有意拓展苏州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与苏州新城友好协商,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开发目标地块。
苏州碧桂园根据目标公司债务总额11.3亿元的50%出资5.65亿元,用以清偿目标公司债务及从苏州新城受让目标公司5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苏州新城持有目标公司50%的股权、苏州碧桂园持有目标公司50%的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苏地2011—B—71号地块出让面积为171,543平方米,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东至湘太路、西至思贤路、南至顺贤路、北至阳澄湖环湖北路,用地性质为批发零售和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0;苏地2010—G—36号地块出让面积为20,276平方米,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思贤路以西,用地性质为住宿餐饮用地(宾馆),容积率为4.0。
据了解,双方还进一步约定,目标公司董事会由三人组成,苏州新城委派1人、苏州碧桂园委派2人、董事长由苏州碧桂园提名。目标公司的总经理由苏州新城指派,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出纳、成本经理由苏州碧桂园指派,苏州新城委派财务副经理、成本副经理各一名。
并且,目标公司由苏州碧桂园实现财务并表,目标公司的财务系统使用苏州碧桂园系统,可在系统中植入苏州新城审批人员,资金账户由双方共同管理,财务档案由目标公司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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