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房地产去库存意见 实行全额补贴购房契税

政策与市 2016-06-02 16:52:45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公布了《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做好自治区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观点地产网讯:5月底,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公布了《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做好自治区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意见指出要全面实施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在严格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基础上,自2016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契税由各地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切实减轻居民购房负担,支持购房消费。

此前,乌鲁木齐的契税政策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消费者,交易契税税率超过1%部分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

另外,住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逐步加大货币补贴发放力度。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各地城镇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库存量较大的市、县要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重,政府其他征地拆迁项目也要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

此外,该意见还指出,认真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居民购买首套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20%执行;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30%的规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适当下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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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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