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及其子公司在2022年向董事、副总裁齐志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20992.68万元,2023年向控股股东于冬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26055.32万元,涉及资金占用问题。对此,新疆证监局对博纳影业发出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责令改正并发出警示函。
观点网讯:6月9日,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纳影业”)发布公告,披露了针对新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公告显示,博纳影业及其子公司在2022年向董事、副总裁齐志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20992.68万元,2023年向控股股东于冬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26055.32万元,涉及资金占用问题。对此,新疆证监局对博纳影业发出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责令改正并发出警示函。
博纳影业已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包括在2024年度报告中进行相关披露,加强内控运行程序,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规培训,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全面梳理制度,修订公司制度,优化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管理。
整改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控股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整改部门涉及财务部、内部审计及风险控制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整改已完成,并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博纳影业承诺,将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治理机制,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与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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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