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资产完成债权收购后,京汉股份及子公司前述债务的债权人将变更为信达资产,公司仍继续履行前述债务的担保义务。
观点网讯:8月12日,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信达资产联合京汉股份控股股东奥园集团、奥园科星与公司签署纾困合作协议。
公告指出,为解决京汉股份短期债务问题,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与京汉股份拟签署《关于联合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纾困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进行实质性重组的合作总协议》,信达资产拟分批收购相关债权人对京汉股份及子公司共11户标的债权(以下统称为“标的资产包”),收购总价款不高于人民币197888.05万元。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信达资产完成债权收购后,京汉股份及子公司前述债务的债权人将变更为信达资产,公司仍继续履行前述债务的担保义务。
据悉,截至2020年6月30日(收购基准日),标的资产包债权总额合计约20.16亿元,信达资产分批收购并择机重组标的资产包项下全部或部分标的债权,收购价款不高于197888.05万元。同时,奥园科星或其指定方通过借款的形式,为京汉股份注入不低于5亿元的流动性支持,用于偿还京汉股份相关债务。
在未满足本协议约定的重组生效条件前,标的资产包项下标的债权暂不重组,并暂时停止按原协议计算债权利息和违约金,京汉股份(含其指定方)向信达资产支付债务整合补偿金,债务整合补偿金率为11.2%/年,债务整合补偿金以标的资产包项下信达资产已收购未重组债权的收购价款余额为基数自信达资产支付收购价款之日起计算。
公告指出,标的资产包项下一户或者多户标的债权满足生效条件后,信达资产可与该相关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重组债务金额为重组生效之日标的债权(含债权本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余额,重组本金为债权收购价款余额。重组期限自标的资产包首笔收购价款支付日起3年止。
自重组生效之日起,重组宽限补偿金率为11%/年,重组宽限补偿金以重组本金余额为基数计算。在重组后的债务人按时足额偿还信达资产全部重组本金及相应重组宽限补偿金且债务重组相关方及本协议项下相关方没有其他违约的前提下,信达资产同意减免剩余债务(剩余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本金)。
公告显示,中国奥园、奥园集团、奥园科星及公司控股股东旗下全资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为全部重组债务及重组宽限补偿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重组生效且前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生效的同时,信达资产免除重组标的债权项下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田汉、李莉、王维东的保证担保责任。
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