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认为,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不及时,2017年度及2018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观点网讯:7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对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观点新媒体查阅公告了解,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18年将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6,000万元至22,000万元。
于4月12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和《2018年度业绩快报》显示,预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39.5万元,同时拟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于4月15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康达尔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39.5万元。
于6月15日,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对2017年度及2018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深交所认为,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不及时,2017年度及2018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11.3.3条的规定,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