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收购事项
买卖协议项下拟进行之收购事项已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完成。
收购要约
由於完成,收购人於3,847,509,895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本公司截至本公布日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6.05%。因此,根据收购守则第26.1及13.5条,收购人须就所有已发行股份(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者除外)提出无条件强制性现金全面收购要约及就注销所有尚未行使购股权(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者除外)提出合适的收购要约。渣打银行将代表收购人向所有股东(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外)及购股权持有人提出收购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