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3日,中国政府网全文转发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
国务院在批复中表示,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同时,批复还明确,将支持深圳前海在金融、财税、人才等方面实行先行先试政策。
其中,在金融业方面具体是指,将支持前海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据悉,此次前海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的出台,是继2010年国务院批复《前海总体发展规划》、2011年建立前海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之后,中央政府出台的又一项支持前海开发。
附:国务院批复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