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8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7,661,6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通知,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4,885,166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质押期限自2010年6月21日至2012年6月20日止,解除质押手续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解除质押手续完成后,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再次将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4,885,166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质押期限自2012年6月13日至2014年7月12日止,质押手续已于2012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