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5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规划指出,2006年至2010年底,深圳保障性住房竣工(含筹集)约2万套,竣工可分配数量仅完成了规划建设目标16.77万套的11.9%。
然而,根据该《规划》的保障机制中显示:至规划期末,规划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筹集目标中,开工率必须达到80%以上,筹集率达到80%以上,竣工率达到60%以上,实现供应或分配的比率达到50%以上。
针对“十一五”期间保障房竣工率不足12%的问题,该《规划》解释为用地紧缺,部分项目用地存在征地拆迁、规划功能调整、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的障碍难以及时“落地”。
另外,根据深圳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全市常驻人口1035.79万,户籍人口为250万,超过人口总量的75%为非户籍人口。然而,至2009年底,深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6.6平方米,全市住房自有率为40%,其中户籍人口住房自有率为70%,非户籍常住人口住房自有率却为30%。有关业内专家表示,近二十年间,深圳相继推出约26万套政策性住房,享受政策好处的对象全部来自市府机关和企事业,“直到2007年,保障对象开始向户籍低收入家庭转移,但一直对非户籍人口封闭”。
据资料显示,《规划》计划在未来5年,深圳将建设和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24万套、建筑面积1536万平方米,其中安居型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17.6万套、建筑面积1216万平方米,占据大半江山。然而,《规划》并未对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做进一步明确,有内部人士则透露,安居型商品房供应对象仍将侧重于户籍人口和体制内群体,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主要针对非户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