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的根本目的不仅只在于帮助一方人,而是应该鼓励更多人加入在慈善助人的行列之中。
地震面前,举国同殇,也激发起香港人强烈的爱国情怀与国家认同。身处香港各个角落的香港人,纷纷向祖国伸出援助之手。震后翌日,香港政府就以官方名义捐出3.5亿港币,而在接下来的短短两周之内,香港民间又募得超过10亿港币的赈灾捐款,大大超越了1991年华东水灾时逾6亿港币的赈灾捐款总额。这一数字不仅是历年来香港民间为内地天灾筹款最多的一次,而且也让香港位列于大陆以外最多捐款国家和地区的榜首。
港人踊跃出钱赈灾,这其中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例如香港与内地血浓于水的、根脉相连的纽带情结,但香港在制度上所订立起的一套高效完善、操作透明的捐款减税政策,相信应该是最值得内地效仿与深思的所在。
根据香港的税务条例,每一位香港居民只要于该财政年度的慈善捐款总额达至港币一百元的最低下限标准,便可以凭藉捐款收据从应纳税所得中申请扣减税项。该政策自实施以后,可抵扣的捐款金额已经于2003-04年度由过去占应评税收入或利润的10%大幅提升至25%。而为了进一步鼓励香港人更慷慨地向慈善团体捐款,香港政府又再度于今年2月底刚刚公布的2008-09财政预算案中,将慈善捐款扣税上限提升至35%之多,港政也因而会少收约8000万港元的财政收入。
是次四川大地震发生之时,正逢全港居民陆续开始申报2007-08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款。所以既有的捐款减税政策以及新预算案中慈善捐款免税额的提升,相信都从一个侧面推动了普通香港人的捐款热情。另一方面,所有慈善机构、慈善信托、银行和非营利组织在接受捐款时,都会在显要位置以粗体字清楚标注捐款减税措施、流程以及所需要注意的各种事项(例如妥善保存捐款凭证),以提醒捐款人实现自身的权益。
当前内地虽然早已颁布了类似的捐款减税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它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目前可抵扣的捐款金额上限为应纳税所得额的30%。但现实的操作环节却十分薄弱,操作细则缺乏,结果导致真正成功实行的案例少之又少,以至于连知道有此政策的人事实上都凤毛麟角。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内地税收制度的繁复体系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捐款减税的贯彻与施行。根据媒体报道,一次成功的慈善捐款减税需要经过多达10道手续。以向中华慈善总会捐款500元为例,捐款之后需收到受捐助慈善团体的有效捐赠收据,随后需将收据送至民政部的财务处,由他们计算应予减免的抵扣税额,再由企业修改本月工资扣税额,修改向税务部门提交的“税务明细申报表”,填报“税收缴款书”一式四份并报至银行,等银行回单后重新做账,最后于下月恢复原工资明细。这些手续必须全部执行完毕后,才可以减免相应的税款。只要其中任何一道手续拖延,都会阻碍捐款减税的顺利抵扣。
此外,国家和法律认可的接受社会慈善捐款的机构太少,这也成为阻碍捐款减税政策施行的一大制约因素。目前在内地,只有“向老年活动机构、教育事业的捐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才能够获取捐款额的发票,而向上述以外所有非营利机构和单位的捐款均不被认可,无法享受税收减免待遇。
而反观香港,作为香港居民,所要做的仅仅只是在报税表上填妥相应的空格,其余都会由税务局按照每一年财政预算案中所订立出的新的免税额、税阶、税率以及慈善捐款扣除上限标准,“一站式”地负责清算及扣减,毋须再由个人费心。换句话说,政府在此所扮演的完全是服务式的职能角色,目的乃是为了给予全港市民最大的便利,而非以一副高高在上的威权管理者姿态面对民众。而对于可获免税的慈善团体名单,香港税务局也用一份长达671页的文件一一清楚定明。这里面既包括了在香港成立的慈善团体,海外慈善团体的香港机构,也包括像民政事政局局长法团这样将捐款作慈善用途的政府部门。
此外,香港居民在申报捐款减税的过程中,并不需要及时夹附捐款收据,而是完全凭借自己的自觉如实填写慈善捐助总额。但是所有相关收据都必须保存7年,以便税务部门每年的抽检。如若有人在报税中存在蓄意的欺骗,根据香港《税务条例》,可判处罚款5万港元并监禁3年。
慈善的根本目的不仅只在于帮助一方人,而是应该鼓励更多人加入在慈善助人的行列之中。捐款减税正是这样一个“双赢”的政策,是累积大批捐款的基础。但是一项“善政”能否顺利施行,还需依托于一个完善而又规范的制度。梁小民曾经说过,制度比人性和政府更重要,“如果只有人斗人、人吃人,才能实现利己,人就比野兽还坏;如果只有人为人、人帮人,才能实现利己,人就比天使还要好。”地震的巨大灾情之下,政府更应该于此时大力宣传并强化已出台的捐款减税政策,简免减税所需要的各种繁杂行政手续,降低行政费用,同时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优惠,让捐款减税政策成为一种积极的手段,从而鼓励更多的人将慈善捐款当作一种习惯,并参与到救助他人的慈善事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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