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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人故宅
    https://www.guandian.cn2007-06-14 15:47:26来源: [ 万科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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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因宅名,宅因人存,是说人与宅子之间的一种直接的相互关系。凡是名宅,总能够透过历史的帐幕看到人物在里头活动的身影。比如我们口头上常说起的某某故居,某某名斋(甚至某某草堂某某茅庐),其所以流传至今是因为某某曾经在这里活动,于是单纯遮风挡雨的场所,也就演变成历史传承的载体,成为活的线装书,从建筑的功能衍伸出文化的功能。

      也有人因宅而名的。比如在历史上政绩平平的滕子京,因为重新了岳阳楼而和范仲淹《岳阳楼记》一起流传千古,以至于每一个登岳阳楼的人,都要先念叨一遍他的名字:“庆历十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

      当然,细细考究起来,还要算宅因人名的情况居多。只要名人曾经在此居住,就算一间破茅房,也会成为众人瞻仰的圣物。刘禹锡不早说了“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嘛,比如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建筑上本无特异,却也被视为佳处。

      当然也有出于政治需要和以振兴一方经济为目的的。比如韶山冲里头那座早在1961年3月就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毛泽东故居,不但保留了东头的13间半土砖瓦房,连西头邻居家五间半的泥坯茅房也保留下来,真是一人革命,全冲光荣,只可惜那位邻居是个无名英雄,要不然他的子孙也可以坐收门票了。

      近来许多地方都以发现名人故居为能事。在泰州兴化儒学街上,有人想考证一间约20㎡的瓦房曾为明朝御史黄建中的故居,因为如此一来,这间风雨飘摇中的危房,不仅可以为其主人带来丰厚的回报,而且能够成为当地旅游的一大景点,这一考证据说花了十年,如今终于可以板上钉钉了。比泰州人更为执着的是北京未英街50号院落的居民,从建国初期,他们就认定这个院落曾是吴三桂从财主手上买下送给陈圆圆的。一些老住户回忆说,当初这个院子还保存完好,房与房之间有十字走廊相通,亭子、假山、养鱼池、月亮门等,非常漂亮。但在民国期间办了商学院,多数建筑物经过改建,成了不中不西的一个混合体,加上陈圆圆当时基本上不需要固定的住所,因此谁也不能断定其确切归属。

      宅子和名人攀亲,当然也有另一好处,就是可以为其搭乘时间的列车提供久远的通行证,因为名宅即使坏了,也会有人重修,例如南昌滕王阁重修过29次,贵阳甲秀楼重修过13次,这两楼虽然是木结构,然今人仍可一睹其芳容。周刊第497期以深情的笔触缅怀了那些曾在历史上昙花一现的建筑珍品,读后着实令人扼腕。如果有了名人的魂魄附体,也许伟大的建筑可以不朽,而已朽的建筑也可以复生,如此一来岂不也是一件美事?

      现在房子拆得很厉害,值得提醒的是,主拆者必须多点前瞻性。说不定这座房子的主人若干年后就成了呼风唤雨的名人,如果故居拆掉了,日后岂不是要另外找个地方,按照回忆中的模样,重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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