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国土部门已经制定了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初步方案。其中包括,将没收的违法建筑改为公共租赁住房、由开发商在政府出让的土地上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房等政策性住房筹建模式。
政策性住房有八种筹建模式
在今年3月召开的深圳两会上,政策性住房的建设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昨天,深圳市国土局的张士明局长介绍,该局已经制定了办理这一问题的初步方案,该方案已报市政府批示。他说,按照“十一五”规划,深圳5年内将建设政策性住房14万套,其中今年年内需要新开工的就有约2万套,年内可用于出售和出租的住房不少于6000套。
张士明介绍,经过调查和研究,国土局探索出了八种政策性住房的筹建模式。包括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由开发商在政府出让的土地上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房、将没收的违法建筑改为公共租赁住房、在城中村改造中配建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房、收购部分由法院拍卖的住房等。
另外,深圳市国土局在方案中指出,经济适用房价格要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与同一区域内的普通商品住房保持合理差价。
外来工也适用廉租房
深圳是一座年轻的移民城市,外来人员对城市经济发展作了重要的贡献,他们的住房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国土局的方案中指出,“外来工也可适用公共租赁房”,“国土部门将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尽快确定非户籍人员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包括来深工作时间、缴交社会保险和纳税的期限等。”
张士明说:“我们将结合全市的产业发展、土地和房屋资源等情况,逐步改善提供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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