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交房,手机即被装修公司打爆;刚住进新房,又被地产中介追问要不要卖楼;还完房贷后,还被新盘售楼部追着再投资一套新房……近期正值广州楼盘的交房高峰,也成了业主个人信息的泄露高峰。连日来,记者不断接到市民报料,称其频遭各类陌生电话骚扰,一些装修公司甚至对少数业主的职业、收入等隐私了如指掌。业主们怀疑,有人故意将客户资料有偿提供给“有需要的人”。
记者随即展开调查,尽管被访楼盘的售楼部、物管公司以及周边的地产中介代理均对此矢口否认,但有房地产内部人士透露,互卖客户资料实为业内公开的秘密,全国各地还有价格差,而广州目前一个客户资料最高竟卖到50元。
如何杜绝这一无良行为?律师坦言,由于泄密途径多、打官司取证较难,因而很可能败诉或投诉无门。为此,律师建议,业主在登记个人信息时,最好加注保密条款以约束信息采集方。
业主频遭陌生来电骚扰
“周小姐你好,听说你家房子就要交房了,你想什么时候装修呢?我们公司很有实力,不妨考虑一下……”海珠区南洲路一楼盘业主周小姐最近比较烦——新房还有大半年才到手,装修公司的推销电话就响个不停。“一天要应付10多个这样的骚扰电话,个别装修公司甚至连我的职业都一清二楚,真纳闷他们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的。”
无独有偶,林小姐和老公都在待遇不错的事业单位上班的信息竟也在中介公司的掌握中。林小姐表示,中介公司不但知道她一次性付清了珠江帝景的房款,还知道小俩口每月共有8千元的住房公积金,因而经常打来电话游说她再在小区内购置一套一线江景楼,更有珠江新城一带正在发售新楼盘的地产商,发手机短信给林小姐游说买新楼投资,“常常连周末睡个好觉的权利都被这些骚扰电话、短信剥夺了。”
而家住海珠区江南新村某楼盘一期的业主陈女士,耳根也难清静。据陈女士介绍,自从她家住进新房后,就有一些自称是地产中介的人隔三差五地游说其卖房。“我从未在中原地产登记手机号码,也未发布任何卖房信息,但是他们的工作人员不仅打电话找到我,还把我的房子当作靓屋出售推荐,登在对外派发的传单上!”陈女士向记者诉苦道。为此,她一度想换掉自己用了近7年的手机号码。
转让资料是行内潜规则
装修公司、地产中介等机构的电话号码从何而来?陈女士为此询问了打来电话的中介公司业务员,业务员倒解释得振振有辞:“从广州房地产中介信息网的客户资料库里查出来的。”按照陈女士转述提供的网站线索,记者上网查找后并未发现“广州房地产中介信息网”,但在“焦点房地产网”上发现了“阳光家园业主通讯录”的子窗口。
据悉,该通讯录原则上只允许本社区业主参加,并且需要社区总版主批准后,方可加入社区通讯录,一旦成功登录通讯录后,该社区内所有业主的资料,包括“登录名、姓名、性别、楼房号、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便可轻松获得。不过,记者试图申请查看天河区某楼盘业主通讯录的请求,因为填写申请表的业主资料与实际不符,而被版主拒签。
也就是说,中介公司业务员对陈女士撒了谎。她究竟如何获取陈的电话号码?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陈女士周边的多个房产中介机构和小区物管公司,他们均对出售客户资料一事表示‘震惊’,并强调“客户资料属商业机密,员工私自出售一旦被发现,当即被开除”的铁规。而小区物管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不排除个别员工为了个人利益而出售业主资料的可能”,但当记者欲追问细节时,该工作人员却摆摆手暗示记者:“哪里都有潜规则。”“有偿出售客户资料,在国内房产业不是秘密!”广州一家知名地产投资集团的内部人士李先生告诉记者。据透露,这种贩卖行为存在于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各个楼盘售楼部、楼盘物管公司、地产中介代理机构等房地产行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将其手中的客户资料互相交换,这一交换价较便宜,一般都在5元左右。
而第二层面则是房地产内部人士将资料有偿提供给“有需要的人”,这些买家包括装修公司、银行、保险公司、调查公司以及猎头机构等,要价则依各地行情而有所差别,广州、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价格基本上持平,每个业主的资料卖价最高可达50元。而在一些二线城市,4000元至5000元即能买到整个楼盘、上千名业主的联系方式。而同一个业主的个人资料,在不同的时段,还有不同的转让价格,一般是在临近交楼的时段价格最高,一旦交了楼,价格就降到最低点。
尤其是像装修、汽车、保险等行业竞争惨烈,为获取更多、更详细的客户资料,这些买家公司甚至会向出卖业主资料的人承诺,一旦得到业主的装修合同,将按一定比例从工程造价中“返点”给卖家。一些买家公司甚至长期向卖家求购客户资料,做熟的卖家一旦有了新的资料也会知会买家再买。
律师:加注保密条款约束采集方
据了解,目前国家尚未制定出台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此现状下,广大业主的个人信息该如何保护?对此,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胜分析称,房产公司、物管、按揭银行、办证单位、水电煤开通公司……所有需要业主留联系方式的单位都可以成为业主怀疑的对象,但都没有相关证据去证明。泄密渠道众多,就给律师取证造成极大困难,一方面业主无法准确、完整地记录每个登记资料的单位,另一方面,即便最终锁定某个单位,要揪出“内鬼”也并非易事。
朱永胜表示,既然投诉无门,业主自身就得多留个心眼了。朱律师建议业主在登记个人信息时,最好加注保密条款以约束信息采集方,或者在登记个人联系方式时,不要留下手机号码,改留单位座机号码,以降低被骚扰频率。
此外,朱律师还指出,通过这种骚扰电话的方式做成生意的几率很低,买名单的又集中在小公司,业主对其信任度不高,因而大多数人宁愿通过朋友介绍,多花些钱找大品牌,也不会接受这样的推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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