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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指标体系不同致穗房价数据不一
    https://www.guandian.cn李婧2007-04-20 09:04:32来源: [ 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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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数据“打架”因指标体系不同 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和国家发改委先后发布了与我市3月份房价相关的统计数据,两组数据“打架”的现象引起外界广泛关注。记者昨日为此采访了广州市房地产专家韩世同。

      问:你如何看待市国土房管部门和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房价数据出现不同这一现象?

      答:为什么会出现所谓房价数据“打架”现象呢?这主要是统计的指标体系不同造成的。多年来,我国住房价格统计存在两套并行的指标体系,二者在数据来源、样本选取、统计方法等方面都有不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住宅均价是国家建设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指标,是按合同登记备案的总额和总面积来计算平均房价。而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住房价格指数属于抽样统计,主要是按类别抽样房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房价涨跌。

      指标体系不同,自然会出现不完全一致的统计结果。

      问:作为专家,你如何理解这两组数据的异同?

      答:尽管统计结果不完全一致,但这两组数据所反映的总体情况和趋势是一致的。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份广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从2月的9.6%下降到8.6%,同比涨幅比2月份下降了一个百分点,这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住宅均价走势基本吻合。

      问:在因统计指标体系不同而产生的两组不同数据面前,市民在选择购房的参考信息时可能会产生一些困惑。作为专家,你能否给市民一些建议或者提醒?

      答:这两组数据由于统计时段较短,受成交个案影响较大,容易受成交结构特殊变动情况的影响而产生上下波动,均不能全面反映某地区全年房价变动情况。因此,只凭单月或某个时段的房价数据来判断房价是否进入下降通道是不科学的。例如,某月某高价大型楼盘上市可能造成该月均价陡升,而某低价大型楼盘上市又可能造成当月均价大幅下降。

      我认为,政府部门所公布的单月或某个时段的房价数据,仅仅可以作为市民购房的参考信息之一,而不应作为判断房价走势的全部依据。对两个指标的相对长一点时间的跟踪了解和综合运用更有助于市民对房屋价格情况进行更全面、准确的判断。另外,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在均价发生变化的同时,准确地指出导致均价变化的原因和理由,这样的均价对于楼市肯定是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的。

      建设部要求每月公布住房均价

      上世纪90年代,国家建设部要求各地建立以住房销售平均价格为主要指标的房价统计体系。从2001年1月以来,我市国土房地产管理部门每月定期统计并公布有关房价信息。2005年,随着国家加强房地产市场尤其是商品住房市场的宏观调控,国家建设部要求每个城市必须每月上报并向社会公布房价的有关信息,以便市民购房时作为参考。4月14日公布的我市3月份住房均价的有关统计数据,均为国家建设部统计报表制度所要求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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