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一家名为Teleren的贸易公司向生产并出口竹地板产品的中国公司经销商散发函件,指控上述竹地板产品侵犯美国第5543197号专利权及在其他国家的同族专利权。对此,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竹材专业委员会联合国内23家竹地板企业4月5日在各大网站发表中英文声明,要求美方“立即停止散发该种函件的不正当威胁行为”。这份声明使“知识产权”一词再次成为家居行业的热门词汇,同时也促使人们开始思考我国家居业的现状。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家居业急需“补漏”:一是补家居行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二是补家居企业的规模。
国内企业 难承担国际官司巨额费用
针对美国一些企业指责中国竹地板产品“侵权”一事,4月5日,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竹材专业委员会联合国内23家竹地板企业在各大网站发表中英文声明,要求美方“立即停止散发该种函件的不正当威胁行为”。
据了解,这份联合声明并没有直接发往美国企业,对此,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竹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蒋身学解释:“直接向美国企业发表声明就意味着要打官司,对目前的国内企业来说,还难以承担国际官司所需要的巨大费用。”这样的回答听起来颇有些无奈。
作为被美方指为侵权企业之一的腾龙竹业集团,其董事长曾樟清在谈到“官司”问题时说:“这肯定需要国家来解决,企业无法解决!”作为23家签名企业之一,上海升达竹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彬也表示了他的担忧:“打官司不是小事,何况是国际官司,那肯定是要花不少钱的!”
“侵权纠纷” 竹地板重蹈木地板覆辙
对于中国的家居产业而言,竹地板企业所遭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早已在木地板企业身上“预演”了一番,而且身陷专利官司的木地板企业损失惨重。
2005年7月,美国UnilinBe-heer、荷兰Unilin、爱尔兰地板工业公司联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状告中国18家地板企业地板锁扣专利侵权,要求ITC展开调查,并对每家企业出口的地板按每平方米征收1美元的专利费。2007年1月16日,ITC做出最终裁决,判定中国企业败诉,这就是业内所称的337调查。
337调查到底给中国企业带来了多大的损失?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会长张森林告诉记者:“按照Unilin公司提出的要求和我国年出口美国地板2亿平方米计算,相当于每年要增加2亿美元的成本。尽管最终结果是一次性支付10万至12万美元的市场准入费,然后每销售1平方米另付0.65美元的专利费,但对中国企业来说,仍然难以承受。”
未雨绸缪 提高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水平
337调查使中国地板界开始重视知识产权。张森林告诉记者,已有地板企业开始改变“明星+广告”的销售模式,他们把资金更多地用在了自主创新上。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促使地板企业有了这样的转变。
但不仅是地板界,整个家居行业都需要提高自己的知识产权意识。近日,标致家具总裁孙守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说:“知识产权在文化领域、IT界已经受到普遍重视,但在家居行业却一直备受冷落。”他希望中国家居行业未雨绸缪,提高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水平。
知识产权 纠纷折射家居企业发展软肋
面对频频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除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还必须提高其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对此,张森林认为,最根本的是要壮大企业规模。
“大企业不大,小企业不小”是张森林对我国家居企业的评价,“美国50%的市场份额大概由10家公司占有,在出现知识产权纠纷时,他们有实力来解决。在中国,一些大企业的市场份额加起来还不到10%,一旦出现知识产权问题,高额的费用和应诉力量都成了问题。”
“可以说,知识产权纠纷针对的就是我国家居业中普遍存在的企业偏小的现状。”张森林说,“现在,家居产业在不断洗牌,有些小企业逐渐被淘汰掉了,我对此也持审慎的乐观态度,但我还是希望这个过程能够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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